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精神,结合西藏技师学院工作需要,决定开展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对象及岗位计划
专项招聘对象为:区内各级职业技术院校、初级中学以上或其他符合报考条件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此次专项招聘岗位计划8个,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品行端正,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优秀品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教学、本岗位工作经历,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新录(聘)用工作人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聘)用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事项。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4日9:30—18:30;本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推荐表详见附件2),经本人所在单位、县(区)和市(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签署审核意见盖章,并提交报名推荐表及相应工作证明。学校教职工报名人员需由教育部门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无效。
2.资格审核。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由西藏技师学院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审核同步进行,并安排专人对招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3.打印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4.报名费。本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试卷总分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仅在西藏技师学院设立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由区人社厅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六、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工作证明,由西藏技师学院商区人社厅政工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进入面试。
七、考察
1.考察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厅负责组织实施,要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须征求同级纪检部门廉政意见。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本次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笔试、面试须严格按照拉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十三、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过程中,西藏技师学院党政办履行主体责任,西藏技师学院纪检部门履行监督责任,西藏技师学院履行直接责任。
特别提示:对不诚信报考或在面试、考察、体检、试用期等环节中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取消其公开招聘资格,并通报原单位,记入诚信档案库。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需向区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提交情况说明。
联系方式:0891-6863225 18389014948
附件:
原标题:西藏技师学院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hrss.xizang.gov.cn/xwzx/tzgg/202203/t20220309_287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