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藏区直机关公务员遴选1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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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计划

1.地市及以下机关中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中央和自治区设在我区地市及以下机关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3.遴选计划共126个,详见《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地市级及以下党政群机关、军队团或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45岁以下(1978年8月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上午9:30—9月1日下午6:30;请考生注册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gwy.appms.cn/KaoSheng/index.php),选择“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891—6507727)。

2.报名方式及有关事项。本次遴选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下载此次遴选报名推荐表,并如实填写报名相关信息,包括现工作单位、县区和地市组织部门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此次遴选的意见并盖章,遴选条件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电子照片,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报名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每个遴选职位笔试报考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取消该遴选职位。

3.资格审查。公开遴选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遴选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重点审查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行,“三龄二历一身份”,与本单位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有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是否未满基层服务期限或定向单位服务年限等。要安排专人对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进行解释。

4.打印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xzgwy.appms.cn/KaoSheng/index.php)下载打印准考证。

5.报名费。本次遴选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

1.笔试科目:《案例分析》,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试卷总分值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仅在拉萨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1.进入面试人员须向公开遴选机关人事部门提供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人选进入面试。

六、面试和专业测试

1.面试人选按照遴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分值为100分,不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需进行专业测试的职位,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按2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七、考察

1.考察对象。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廉政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纪委监委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查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并据实形成考察材料,由考察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考察组要对考察结果负责。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八、体检

1.体检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由公开遴选机关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九、递补

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任职人员

公开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以及职位要求,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确定为拟任职人员。对拟任职人员设置试用期,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公开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

十二、组织领导

1.各遴选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遴选工作的领导,务必成立本次遴选工作专班,负责对本单位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做好政策解释、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工作。

2.公开遴选过程中,各遴选机关党委(党组)履行把关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组织人事部门履行直接责任,严格程序要求,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遴选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从严查处,严肃追责。

3.各地市、县区及各遴选机关要认真落实自治区减负办有关要求,在遴选报名时不得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干部附加条件,设置障碍,限制报考,切实畅通基层干部流动渠道。

联系方式:0891—6507727;0891—6198206

附件:

1.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2.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推荐表

3.各公开遴选机关联系方式

原标题: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6eNRfjslnnDnd2A2K8_Gu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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