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开展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计划
(一)遴选对象
1.日喀则市县(区)及以下行政单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2.日喀则市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七级及以下职员(管理岗位)。工勤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卫生、教育系统事业工作人员不得跨系统报考)。
3.中央、自治区、市级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设在我市县(区)及以下的单位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或事业人员。
(二)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计划共35个,其中公务员(参公)职位17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18个。详见《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本次公开遴选,不涉及身份转变。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只能报考行政或参公岗位;属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只能报考事业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立场坚定,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5年内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公检法司单位人员,寺管会、县(区)纪委副书记参加此次公开遴选需征求市级主管部门意见。
12.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10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不得报考遴选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7日(上午10:00—13:00 下午15:30—18:30)
2.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免收报名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或部门中的一个职位(详见《职位表》)。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日喀则市公开遴选报考人员编制确认函》(附件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一寸照片3张(背面备注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及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遴选职位其他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诚信报考,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资格审核:2024年10月31日—11月8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职位遴选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当说明理由。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各遴选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允许该职位报考人员改报其他职位。
6.领取准考证:2024年11月16日,考生准考证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发,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领取。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验》,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不同职位类别,分类笔试,具体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
2.笔试时间:2024年11月17日(星期天),上午09:30—12: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1.按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职位规定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2.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其中医疗卫生专业人员面试由招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与组织能力、协调与决策能力和遴选职位所需的其他能力。根据遴选单位工作需要开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需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40%)×50%;其他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组织考察
1.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各遴选职位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为2:1。
2.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廉政考察必须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或上级纪委监委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
3.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要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考察过程中,要严把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考察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专项测评、实绩公示、业绩评价和履历分析等方式,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并由考察人员及单位负责人签字,考察小组要对考察结果负责。考察不合格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五)体检
1.体检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
1.遴选用人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集体讨论,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
(七)办理手续
拟遴选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遴选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各县(区)委组织部、人社局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鼓励、支持、推荐本县(区)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二)对不诚信报考或在面试、考察、体检、试用期等环节中无特殊原因放弃的,取消遴选资格,并通报原单位,记入诚信档案库。确因特殊原因放弃的,需向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情况说明。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联系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南路17号(日喀则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892-8820426 8820476
附件:
1.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2.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原标题:日喀则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rikaze.xzdw.gov.cn/fbt/gsgg_367/202410/t20241027_520529.html